赵敏: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推陈出新

2013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多重矛盾交织的错综复杂形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居民收入和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没有好的制度,国家难以实现善治;没有卓越的制度执行力,再好的制度也会落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者相辅相成,把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治理好国家。只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才能更好发挥制度效力、有效保障社会发展。我们的制度建设,必须在不断变革与完善中,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最终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一套与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没有这些,我们就无法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无法实现持续数十年的经济增长,无法应对一次次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也无法在国际金融危机等逆境中保持相对稳健的发展。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是否定和放弃这些行之有效、具有独特优势的既有成果,而是在这一基础上更上层楼。

“道有夷险,履之者知”。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如何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更上层楼,就需要我们大胆创新,开辟新的道路。可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推进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突破。认真做好精简放权的对上“承接”和对下“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具体经济和微观事务的管理、减少社会自治领域的行政干预,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坚持让利于民、还权于民、放权于社会,把政府履职的重点转移到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效避免和克服政府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积极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高效政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治理创新的有益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转型与进步,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治理模式。

我们所从事的是一项前无古人的新事业,任务之繁巨、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相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也正是我们不断推进各方面改革的根本原因。

作者: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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