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公务出差念好“紧箍咒”

日前,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出差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报销标准,并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省级和厅局级出差人员每人每天省内住宿费限额分别为750元和430元,其余人员一律每人每天300元。出差至省外则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办法》明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同时,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华西都市报》)

目前,四川省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开展着。从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难看出四川对做好做实第二批群教活动的决心和毅力。第二批群教活动和第一批活动的区别在于,更为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涉及的单位更多、面对的问题也更为复杂。因此,吸引了大众的视线,同时,群众对第二批活动取得成效的期待和盼望很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搞好第二批群教活动,消除“四风”问题的影响,彻底转变工作作风?笔者认为,四川的做法值得借鉴和肯定。众所周知,第二批群众教育活动是在群众家门口的运动,在这场群众关注度极高的活动中,我们必须根据各地实际,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最为激烈的“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从而取得群众的信任。“三公”经费是群众关心的事情,但是以往由于没有切实可行的制度、禁令,“三公”经费如何管理没有政策依据。《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给领导干部念起了“紧箍咒”。进一步约束干部个人行为,重树干部形象,重拾群众的信任。

在第二批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注重严格惩治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通过发现问题,制定制度,形成震慑,有效祛除“四风”问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作者: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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