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福:领导干部要严格行使手中权力

自2003年中央巡视制度实施以来,去年是巡视密度最大的一年。去年上半年、下半年,中央派出了两轮共计20个中央巡视组,巡视了20个省区市和国家机关单位。截至昨晚,二轮巡视已有六个中央巡视组晒出“问题清单”,分别通报了在云南、山西、商务部、三峡集团、新华社、安徽等六个巡视点发现的问题。(新华网)

当前,有的干部出了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权力观出了问题,是思想道德防线发生了动摇。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学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实质。切实懂得,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特殊公民,特殊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服务的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个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权力是一种责任,必须对人民负责,任何权力是与一定的职责相称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毛泽东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权力是属于人民的。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那些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凭自己的“本事”获得的,或者是凭“关系”取得的,或者是某领导“恩赐”的等观念,都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正确严格地使用权力,可以为人民谋利益;不正确不严格地使用权力,导致决策失误,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损失甚至灾难;滥用职权或者抱着不正当的目的使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背叛人民,走向人民的反面。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主要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问题,”这是领导干部正确和严格行使权力的根本前提。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始终坚持民主、科学用权,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行使权力、制定政策的依据。要始终坚持依法、慎重用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阳光用权,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有效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违法行为发生,防止群众利益受损。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事关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充分认识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作者:杨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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