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术委员会改革,难在行政与学术分离

从3月1日起,全国本科院校将陆续组建或完善不低于15人单数的学术委员会,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教育部19日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师评聘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统筹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权。(新华网 2月20日)

纵观《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全文,无非强调作为高校最高学术管理机构的学术委员会,主体应为一线教授专家构成,行政人员的身影要从中淡化,简而言之也就是新闻中的热词:“教授治学”。颇有一种做学问的教授从此“翻身农奴把歌唱”,“东风压倒西风”,从此“站起来”之喜感。

然而,个人认为,此项改革的力度尚可进一步加大,对目前此项改革所能取得的效果还只能持保留态度。不提在校党委和校委会之类校内党政管理机构的直接制衡下,新成立的学术委员会能在多大范围内发挥出作用,能独立发挥出多大的作用。还有另外两种不利的可能,其一,学术委员会流于形式,换汤不换药,变成校委会等行政管理机构的附庸;其二,把一些原本潜心做科研、做学问的专家教授,拖进繁琐的行政事务的泥潭,反尔分散其学术精力,得不偿失。让更多的教授专家,参与具体行政事务,也许并不是一个好主意。我不否认高校教授中存在跨领域的天才、通才,能参与并管好高校的行政事务。但是,这样的通才毕竟是少数,既便如此,也一定程度上会分散其学术、科研精力。

高校的特殊性决定:学术和科研占主导地位,而其行政管理,只应该且必须应该是服务学术体系的存在。基于此,学术委员会和校委会等行政委员会的定位和分工应该进一步明确。既然学术和科研占主导地位,那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也应该是高校最高决策机构。但是,这个决策机构也不能沦为事事过问的“居委会大妈”,决策的只能是学校管理的大事以及与学术事务。高校的学术事务,理应交由学术委员会全权决定;日常行政事务,则可由学术委员会下设或委任的校委会来负责。学术委员会大多数由专家教授构成,而校委会,则由更擅长行政事务的管理人员构成,专家教授则不一定要参与其中。至于高校的党委组织,应该在更高层面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学术委员会及其下设的行政机构履行职能。如此可实现高校管理中的行政和学术完全分离,个人浅见,这才是高校管理改革的重点。

汉高祖刘邦说过:在出谋策划方面,我的能力不如张良,在治理国家、管理百姓、筹措粮饷方面,我的能力不如萧何,在统帅百万大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可方面,我能力不如韩信……”现代管理学中有一黄金原则,那就是把最合适的人放在最合适的岗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中,既要尽量避免专家教授去搞管理,也不能让行政人才去做学问,人尽其才,各展所长,才是根本,万不可本末倒置。

作者:廖思远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