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殒命,谁之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兰海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方向发生追尾事故,导致5人死亡。死者家属反映,这5人是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的临时工,他们是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丧命的。但是,钦州市公安局在给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否认了这一说法。此后,死者家属先后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反映相关问题。(中国新闻网  2014年2月19日)

在浩如烟海的新闻中,临时工往往被扣上“暴力执法”、“蛮不讲理”等众多“帽子”,人民群众也纷纷谈其色变。在很多时候,临时工本人所付出的代价不外乎是扣钱、辞退了事。然而,5名临时工却在执法行动中付出了生命。

5条生命从此逝去。留给社会的,有亲朋好友的悲痛,亦有需要反思的问题。

一、非法用工要不得

上述新闻中提到,5名死者系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佣的临时工,他们是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丧命的。公安部门理应懂法守法,为何如此知法犯法?另外,为何冲在执法第一线的往往也是临时工?

不可否认的是,政府机关中一定数量的临时聘用人员日益成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固然有存在的必要性。然而,个别单位负责人无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在聘用环节未履行合法手续,在用工环节不按照规定。他们最初也许想通过聘用临时工为本单位工作,殊不知,如此用人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对临时工们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如此用人,的确要不得。那么,怎样才算是合理用人呢?首先,在招聘和用工环节,用人部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聘用程序,走合法渠道用工;此外,对于用人过程中的决定性环节——部门领导来说,加强内部守法意识强化和外部监管也是必要的。

二、如此用人,对得起群众的百般信任吗?

死者周伟强的父亲周永辉说,周伟强出事前提到,他是帮公安局拦的走私品,不是做违法的,是帮公安局做的,公安局里面有打非办,那里叫他们去做。可见,在他的心目中,公安局是个“神圣”的部门,政府做的事情都是对老百姓有好处的,政府的行为何谈违法?可惜的是,本案中公安局的所作所为让他们失望了。

“这个不属于我们交通事故调查的范围之内,我们只调查事故成因。”

“这个,涉及到其他公安部门的话,做为交警,我们是没有调查权的,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刚刚我们查询过了,这个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有点延时,确实是存在,希望你理解一下好吗?”

……

政府机关本应做践行群众路线的先行者。然而,从以上言论可以看出,涉事的钦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实在是辜负了群众的殷切期望。对于群众路线教育,中央可谓是下了大力气来实施。我们不能否认,在各级各部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就上述新闻来说,当事负责人对死者家属及记者百般推诿,三缄其口,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显然没有把走群众路线当一回事。

做群众放心的政府,领导干部首先要重视起来,为基层工作人员做好表率。做好这一步的同时,基层干部也应把学习上级部门的政策精神重视起来,做到执行有效有力。只有做到上下一心,才能为践行群众路线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作者:深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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