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福:要坚决制止存在党政机关中的不正之风

2月12日上午,因正段长马路军和副段长杜宏伟职位调动,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30名职工随份子共9000元钱,购买两个价值4500元金饰分别送给两名段长。有职工举报称,金饰为管理段内其余3名副段长花费公款购买,随后在职工大会上摊派给23名职工,要求每人凑钱200元。(京华时报)

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一年多,对于送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顺义区水务局同志明知故犯,不能用公款送礼,就私自收一般干部资金买金饰送礼。笔者认为,这种不正之风、不良风气应该坚决制止,应该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把相关文件规定吃透、背熟,以时刻鞭策着党政领导干部,从内心深处排斥和制止不正之风。同时,强化监督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等,让党政领导干部从外部环境上不敢去触碰和违反,从而制止不正之风。

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等等。

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制止不正之风,积极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

党政机关对领导干部职工要加强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教育,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强化监督,努力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模范。

作者:杨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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