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需“面子”和“里子”双管齐下

近日,一位省人大代表展示了他制作的“行政审批长征图”:一个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办完手续,需经过30多个环节,盖上百个章,最少历时272个审批日。在中央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形势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的问题,令人深思。(217日 人民网)

新一届政府一年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已达取消和下放目标的一半,体现了中央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坚定决心。中央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决心坚定,措施得力,但在一些部门、某些领域还有待细化措施。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很多显性的审批事项被清理了,但隐性的审批行为还部分存在。隐性审批往往打着宏观调控的旗号,做着干预微观经济的事情,让企业无所适从、疲于应付。

嘴上改,行动上原地踏步,应全部改的偷工减料暗自打折,数量减了但服务质量不见提升,甚至将专业服务升级为变相审批,人为增设流程和关卡……这些现象的存在,充分说明了简政放权的艰巨性。行政审批与部门利益息息相关,有些人之所以拼命抓住手中的权力不放,说到底还是对“被人求”的良好感觉念念不忘,对服务对象的“烧香磕头”恋恋不舍。

行政审批改革越进入“深水区”后,触及的利益就越深,遇到的阻力也越大。当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到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口。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不断深入,纳入目录管理的审批职权一般有法律支撑,审改工作做减法的法制空间不断缩小,这是各地审改面临的共性问题。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建立审改工作的评估机制,从合法性、成本效益、群众意见等角度,对审批事项、审批方式等做出评估结论。用科学的评估来促进审批权力的下放或是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从而为审改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一条可持续的法治道路。

公共行政具有合理与合法双重属性。合理属性,要求科学行政,合法属性,要求依法行政。在依法行政的今天,行政审批事项多是依照法律设定的。但一些审批事项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合理性,应加快取消。

行政审批改革是政府部门的自我革命。要真正做到中央要求的变“纸上谈兵”为“下马服务”,就不但要改“面子”,更要改“里子”,不单减数量,还要切实减掉看不见的流程和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彻底杜绝公权私用和不作为的乱象。

作者:李慕堂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