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干部”何时才能不再是“问题”

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公布了全省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带病提拔”干部集中倒查和干部破格提拔集中自查工作情况:2013年,全省有14名“带病提拔”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追究,严肃处理了4名违规破格提拔的有关责任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受理“12380”举报884件,直接查核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71件,对34人进行了组织处理。(2月12日  新华网)

长期以来,组织工作因涉及面广、影响大,而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当前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发达和公众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从被网络曝光的“问题干部”事件来看,大多涉及当事人身份造假、学历造假、年龄篡改、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等等问题。

殊不知,当如此种类繁多的“问题干部”被再次稀里糊涂的提拔任用之时,公众的疑惑也就在所难免。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领导干部犯错之后,只要是肯改过自新,重新任用并无不可。但是,重新任用必须要有严格的复出程序,绝对不能不声不响甚至是暗箱操作。所以,只有保证选任的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群众们的广泛监督,这样才能最终减少公众的疑虑。

现如今,随着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组织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信度也在稳步提高。过去的组织工作,往往被外界视为秘密,除了组织、纪检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当事人,其余人对其了解不是很多,外部人员更难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外界的监督往往没有更好的实现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组织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为滋生组织工作中的腐败问题也就提供了“便利”。

最后,在笔者看来,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公开才能产生公信。所以,要想有效防止“问题干部”类似事件再次成为问题来伤害公众感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透明度是关键。只有不断加大干部公开公示制度,经多途径以及广渠道“晒”过的干部,才能最终经受住党和人民的考验,成为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好干部。

作者: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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