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媒素:监管者的权利更需制度约束

1.舆情概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亚等地,调查吉林省长春人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对此,齐屿的丈夫翟学军称,长春市双阳区检察院对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根本没有管辖权,是某些因素让检察院管了这个不该管的案子。翟学军还实名举报称,本案的一名“证人”郭昆其实是与齐屿有利益冲突的“利害关系人”。有证据显示,郭昆控制的公司,支付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海南办案期间的住宿等费用,其中还包括五星级酒店的住宿消费。此事被发上微博,引来网友围观,有舆论表示,反贪者比贪污者更贪,该由谁来监管?对此,长春市纪委表示,已经有专案组赶赴海南、广州、北京等地对李晓明进行调查。但是舆论关于执法机构是否存有潜规则的讨论,仍在众说纷纭。截止2014年2月12日17时30分,新浪微博上关于此事的单条微博转评数较高已达1137条。

图1:2月12日的“长春反贪局长海南办案住五星酒店”的新浪微博条数统计

2.网友观点

观点一:公职人员办事不力是普遍现象(约占二成)

@海航航海:这种事情多的是,地方政府都在缴尽脑筋去花尽纳税人的钱。大都是以项目或外地开会来挥金如土(实际是游玩)。

@麦田小梦:中国就是有很多这类型的官员所以才造成整个官员系统办事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腐败政治,拿着人民的钱,办着不是人办的事儿。

观点二:司法公正成了一纸空文(约占二成)

@古代作家莫语:这样还谈司法公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常州更新:如此这般,如何秉公执法?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享受了这么好的接待,该怎么回报?

观点三:反贪部门需要监管(约占二成)

@偶是Happy:打老虎打苍蝇,不应该漏掉吃老虎吃苍蝇的怪兽。

@恭佑:政法系统更是黑得不行啊。

@鱼鱼爱洋洋:纪委检察院比其他部门更腐败。

观点四:贪污腐败者终有落网之日(约占二成)

@老根新叶:公职人员们可不要自以为是,自作聪明,昧着良心总是要被清算的。

@尼采的太阳:这样的人必须严惩!看来时候到了。

观点五:当事人买单是政法系统的潜规则(约占二成)

@媒体民工韦春雁:这个应该是政法系统行业惯例,不仅是检察院、法院、公安也有这样的现像。有法官曾这么说:“吃完原告吃被告,你如果不吃,人家还怕你不公平的审判”。

@太阳花舞彩:办案都是这样的,全国都一样。这样办案才快。要不你报案就等着吧。

@廖睿:办案人员的差旅支出由当事人支出,几乎成了惯例,更别说个别人员向当事人勒索钱财。

舆情解读:500位意见领袖中,有@刘万永、@徐昕、@陈士渠、@老徐时评、@廖曜中 共5位意见领袖关注了“吉林长春检察官海南办案住五星宾馆 利害关系人付费”一事。有意见领袖表示,执法人员办案的费用,竟由当事人来买单,这其中必然存在着腐败。还有意见领袖表示,政法部分充当富人私人利益的争斗工具,并从中获利,已成潜规则,这种执法腐败存在巨大的危害,必须严查到底。

来源:微信公众号 舆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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