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服务意识,做到真正权为民用

2014年1月13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名农民工讨薪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包工头周忠诚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月22日,罗治平等人拿到了判决结果后含泪称看到判决书就有拿到工钱的希望了。(2月8日 新华网)

表面上看这则新闻是农民工和包工头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最后以农民工辛辛苦苦讨到血汗钱的喜悦而告终,其实不是。在讨薪过程期间,工人们曾到河北省廊坊市劳动局、廊坊市清欠办和廊坊市信访办等部门反映问题,并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栏目投诉,但部门间的相互推诿却让工人们的讨薪之路充满艰辛。信访办说找劳动局,劳动局说去找公安局,工人们去过公安局好几次也没用。想到市政府找市长,又不让工人们见。无奈之举,工头数次组织农民工上访,以讨薪为由,给政府施压,讨要材料费和租赁费。然而政府部门没有听到农民工的声音,就随便定性为恶意讨薪,是一种敷衍和推诿。

从农民工讨薪角度看,通过劳动监察,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这是个低成本高效率的手段。在面对农民工讨薪时,建委、信访办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有服务意识,但最后却被定性为恶意讨薪,而有关部门是推是拖,还是真正帮助农民工讨回工钱,官员的服务意识是有问题的。农民工需要有畅通的依法维权的路劲,单当法律途径非常困难复杂时,农民工发现这条路走不通,便会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对于屡禁不绝的欠薪案件,层层转包是罪魁祸首,导致欠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筑领域的层层转包,层层转包导致腐败,大包中包小包层层扒皮。层层转包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工程款在转包中变少了,最后就反映在工程质量上。要打破层层转包,这是治本之策。

改变欠薪问题的根本,国家应明确规定工资要按月支付,无论是劳动管理部门还是劳动监察部门都应该严格检查工资是否是按月支付。同时,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检查是否用工方与农民工签署了劳动合同,尤其是在备案的时候,要形成有效的审查机制。这样解决欠薪问题便指日可待。

作者:王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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