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文:为何城管总是“临聘人员”?

昨日,有网友爆料称,广安华蓥市一名70 岁左右的卖菜婆婆,被在附近执勤的城管强行将其秤杆扔进河里。此事随后引起众多网友热议,更有网友调侃说:“以后千万不要再卖菜了,指不定城管大人不高兴把你扔河里。”而华蓥市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符洋告诉记者,当事城管叫张文华,20岁左右,是城南大队的临聘人员。符洋介绍,他目前了解的情况是:当天张文华欲暂扣老婆婆的秤杆遭到阻拦后,老婆婆咬了张文华的手臂,后者手里的秤杆随后便掉进了河里,而“不是扔到河里的”。(腾讯网)

城管全名是某市某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城管是政府授权的专司行政执法的执法队伍,北京宣武区首创,当时是因为很多管理部门互相推诿执法工作造成的,于是成立了一个把五个部门的执法劝归为一体的队伍,这就是城管。

笔者认为,多年来由于城管只承担执法职权,限制各类违法行为,且管理的对象多位社会底层人员,因此有悖于公民的同情弱者的心理,加之全国城管无序发展、肆意扩大自己的职权、不分优劣地增加城管人员,因此造成在民间的地位与名誉受损;而且城管在执法、行使职权时的方式方法也存在问题,各地常出现“城管打人”、“城管对商铺小贩动粗”,甚至“城管杀人”的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在针对城管工作人员的管理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某地出现城管打人事件之后,城管负责人多数都会说参与事件的城管是临时聘用的人员。

城管制度是1996年《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国务院为解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政出多门、多头执法、混乱执法而建立的一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执法、集中执法的国家行政执法制度。城管发展的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形象缺失的18年;城管暴力执法的18年,是中国行政执法史上倒退的18年。城管制度经历18年发展后,社会民众和舆论媒体再一次民意聚焦,这个制度将走向何方?这个组织(机构)将走向何方,是去,还是留?据权威媒体曾做过的民意调查,超过三分之二的被调查对象呼吁取消城管这个组织,取消城管制度。纵观中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行政执法制度的现状,笔者认为,城管制度现阶段被取消的可能性很小,城管组织的队伍不会缩小反而会扩大。笔者认为,经历15年血腥的发展后,城管制度、城管组织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十字路口。

作者:李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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