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飞君:如此“处分”究竟该不该?

2013年1月24日至28日,山西省河津市纪委工作人员任建刚,与其兄河津市物价局原局长任建诚大办其父丧事,安排宴席170桌,违规收受礼金7900元。河津市纪委给予任建刚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礼金;给予任建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月10日 新京报)

众所周知,自从去年起实施“限宴令”以来,全国各地因为各种理由违规大摆筵席被处理的公职人员不在少数,也一度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其实,“限宴令”的施行就是为了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等事宜进行相互攀比、借机敛财的歪风邪气。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宴席规模大了,邀请范围广了,问题也就出来了。尤其是那些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各种角色必定是“蜂拥而至”,不但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也可能导致腐败案件的发生。所以,对于那些顶风而上,大摆筵席,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查处追责是理所应当。

然而,此次被追责的山西省河津市纪委工作人员任建刚和兄弟河津市物价局原局长任建诚为了其父亲的丧事,安排了宴席170桌,收受礼金7900元。在这里,不得不说这170桌的数据确实是大得惊人,然而这7900的礼金好像又与大肆敛财稍微的有那么些不相符合了。

如此一来,笔者也不解了,倘若是借父亲丧事之机大摆宴席,伺机敛财的话,170桌的酒席也绝对不会仅仅收取了7900元的礼金。难道就因为任建刚、任建诚都是公职人员,就必定是违规敛财?可是,仅凭这7900元就最终认定为违规并给予处分,这依据又出于何处?而这170桌的酒宴会不会就真是家属和亲属出席,确实不存在违规宴请的情况?

最后,在笔者看来,倘若以如此不明不白的惩处妄图警戒其他的领导干部,恐怕大家未必会心服口服。虽然,公职人员姓“公”,他们有着本该承担的社会道义和责任,但是还原社会他们也只是为人子女、为人父夫的角色。所以,笔者认为,在我们对公职人员提出更多工作要求赋予更多社会责任的同时,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宽容又何尝不可。

作者: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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