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央:公车改革可与群众走得更近一些

去年底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等一系列具体要求。今年春节前后,人民日报记者四处走访,探寻公车如何“过节”,据报道,大部分公车都“安然放假”,由以往的“车在忙途”变成了“节庆长眠”,禁令之下,公车迎来了“休息日”,也降低了车轮上浪费。

今年将是公车改革有章可循、严格落实的一年,很多地方已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试点、创新来探索公车改革之路,让“公车车轮取之于公,用之于公”。有的采用定位监管,带标上路;有的公车收费,补贴专用;有的积分管理,违规严罚。这一系列措施都是通过货币化补偿、采用高科技手段强化监管或严肃惩罚“违规动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探索出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办法,为公车改革之路铺上了基石。

诚然,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手但也难脱“假唱”之嫌。毕竟,公车跑在路上,不可控因素较多,难免“鞭长莫及”,造成疏漏,且规章制度再完善,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保不齐个别干部正在以更隐蔽的方式在公车上打起“小算盘”。加之,监管若停留在体制内,透明度必然不高,惩处是否到位,改革是否落实都缺乏事实支撑,惩处难免落下“法外人情“的口实。公车改革不可能“说说而已”,要拿得出“看得见”的成绩才能有说服力。

公车改革就是要探索出一条“公车为公”、“车轮围着群众打转”的改革之路,这场革新,约束的是干部,更需要注入群众监管的力量,让制度和规则更透明,才更具有约束力,取得公车改革的实实在在成绩。

阳光监管,用好群众雪亮的眼睛。公车何以私用、乱用,归根到底还是监管不到位。但是公车的便利来源于灵活性,灵活又多多少少影响了监管的执行力度,公车改革就是要让监管“动起来”,也就是加快公车的阳光运行,用好群众监管。岳阳为公车披上“特色服”,以“扎眼”的统一标识引导群众监督,是一条可行且可信的道路。公车如此“特殊”,有人就有“监督”,如此透明且全面的监督方式方可取得监管实效,使公车使用规范、合理。

惩处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强化震慑效应。监管不是目的,是途径,是检验干部是否合理、合规使用公车。查处的违规问题,必须严惩,才可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但是,惩处执行的标准,力度和落实都有赖于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但是,不论是公车改革还是其他工作,落实仍然是“难题”,政策出了,制度建了,但是临到落实却犯了难,但殊不知,正是由于惩处的不落实才使制度成了不会“发威”的“纸老虎”,同时,也容易造成监管者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真正将惩处落到实处,还是离不开透明公开的惩处措施,要使查处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公车改革迈开了第一步,就要防止走“回头路”,改制度,用高科技,更需强化群众监管,发挥“受益方”的监督作用,才可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公车监管须走入“寻常百姓家”,以民为镜,找问题,促转变,使公车“用在该用的地方,跑在该走的路上”

(文/陈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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