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玟: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时代符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国政府网2月7日)

政府在新年伊始做的每个举措都意喻深长,这次农历甲午新年上班第一天的决定,即是当前城乡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矛盾突出的深层表现,又是党和政府全面深化社会主义改革的主动探索和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深化养老体制的全面改革刻不容缓且意义重大。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全面推进我国深化经济改革有重要积极意义。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不进则退是历史的经验,更是对我国全面优化经济体制结构,深化政治文明建设,打造社会主义生态文化持续发展的历史考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体是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建设。怎么样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我们必须要赋予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权利和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增强城乡居民人力资源的流动,突破因一些人为设置的城乡制度差距障碍。使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在公平的社会制度保障下更有意愿的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真正实现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成果共享的必然要求。我国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总量现已位居世界第二,这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国家经济硬实力增强和综合国力上升,社会主义国家财富的积累的终极目标还是用之于民。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是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制度差异,虽然由于市场经济的配置性决定了不可能实现城乡经济发展的一致性和绝对公平,但发展成果的倾向性制度设置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要把社会财富进行相对公平二次分配,可以有效的促使城乡保障制度鸿沟导致的社会资源享受不均得到逐步改进。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成果优势的不断的体现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实惠的时代要求。

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把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与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再加上三中全会的决定表述,可以看出,其一脉相承的含义是——社会保障体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客观需求。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广、利益调整较大的艰巨任务,与行政体制、金融税制、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医疗卫生体制等一系列改革紧密关联,因此,决定对于城乡养老保障结构体系的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和政府的积极谋划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统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保的目标一定会最终实现。

作者:刘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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