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下岗是依法行政的“破釜沉舟”

记者从节前安徽省法制办获悉,今年起,安徽省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各地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持证上岗,不允许存在任何聘用“临时工”“合同工”现象。这意味着以后相关单位不能拿“临时工”当借口推卸管理责任。(201421日:人民网

过去的一年,因为执法人员与民众发生的各种纷争都让人们产生了审丑疲劳,让人们疲劳的原因不止是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矛盾不断出现,而是每次矛盾出现后相关单位都会拿“临时工”、“合同工”当借口,最后将这些“替罪羊”开除了事。人们在为这些“替罪羊”投以怜悯的眼光的同时,也对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增添了几分质疑。

国家提出要从严管理和控制行政编制,压缩行政开支,让一些机关单位在人员的使用上显得捉襟见肘,政策内聘用一些合同工、临时工就成了解决这种矛盾的最佳途径。既规避了政策,又实现了有人可用。让一些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招考程序的人员进入国家机关单位,肯定非导致一个单位的依法行政的水平下降。毕竟“正规军”和“游击队”还是有差距,不论是从知识水平还是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肯定都不在一个档次。所以,出现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被网民围观将这些“游击队”推上风口浪尖就再正常不过了。这也成为了每一次事后管理者习惯于用这些“临时工”来当借口推卸责任的惯用伎俩了。

其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用“临时工”、“合同工”来解决机关单位的“人员荒”并没有错,但错就错在不应该让这些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新兵”直接“上战场”,更不该让他们直接成为网民口诛笔伐下的“替罪羊”。国家人事制度规定,国家机关单位因为编制内空缺出现人员空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聘用一定的临聘人员,但只能安置在工勤、内部管理等岗位,不能安置在行政执法岗位上。而且,国家也明文规定,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者至少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将编制外人员安置在执法人员岗位上。从这层面上讲,让临聘人员直接“持枪上阵”本身就是一种错误,折射的是管理层的无知。

近日,安徽省率先作出规定,坚决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聘人员,既是对执法队伍执法水平的一种新要求,更是对管理层的一种责任倒逼,还是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一种催生。没有了临聘人员,清一色的“正规军”,文明素质和执法水平的相对值得到提升,减少了不文明执法的人员因素,也就为减少不文明执法增添了几分保障;没有了临聘人员,就没有了“替罪羊”,对执法者的责任与态度也是一种考验,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才不会让“全武行”在执法过程中频频上演;没有了临聘人员,管理者没有了借口,也就没有了退路,唯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严格执法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人性执法,方才能在执法中做到不出现或少出现不文明执法的行为。

执法人员作为党和政府的窗口工作人员,其行为与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群众路线观的教育,让执法人员也要走群众路线固然是必不可少的“规定动作”。清退临聘人员,堵住借口,采用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自选动作”。(文/胡匆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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