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泡沫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98.24万户,比上一年增长42.60%。出资总额1.89万亿元,增长71.85%。那么到底农民合作社成立的背景及利弊何在,让我们在此做一次理性地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近年来其服务领域已经从简单的技术、信息服务向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服务延伸,由产前产中服务向产后的包装、储藏、加工、流通服务拓展。从定义上来看,成立农民合作社,其实是在将分散的小农经济转变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非常务实,并且有很多经验的做法,合作社发展的动力主要是两点:一是各级政府和各涉农部门的扶持资金的吸引力;二是各种已经在乡和正要下乡的资本,它们顺政府扶持之势,拉上农民成立合作社,以求得财政扶持和各方面优惠政策。就这样在地方政府、部门、资本和农民大户的合力下,我们见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火箭速度成长。

虽然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迅猛,确实可喜,但数量急剧扩展背后的隐忧,却不能不察。根据依据多个不同地区情况的多个学者的研究,当前许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服务层次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现在很多人都想加入农业合作社,但潜在风险是农业合作社虽然由个体经营变成了集体经营,但如果投错项目,带来的损失也更大。

我们以近期冕宁县复兴镇建设村1311.5万现金现场返利村民一事为例。该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似乎造成成立合作社就能赚大钱的假象。但具媒体披露,其投资的秘密是分红有7成来自小水电。这样的来源并不靠谱,因为小水电不可能刚投入就有巨额回报,还很可能经营艰难。而村民入股的方式一大半钱是合作社从银行贷款再转借给村民入股,村民要从合作社获得贷款,是否有拿自己土地或者别的资产来抵押,抵押多少也未被披露。不靠谱下,失败的后果不堪设想,很可能让村民血本无归。

目前在我国大陆地区,农民合作社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够,但是一些地方搞农民合作社“下指标”、运动化,很多人挂牌只是为了得到中央的优惠政策。河北一位合作社的理事长就这么说,“地方政府给基层下指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多少个合作社。至于建合作社是为什么?谁是合作社的主体?建合作社做什么?怎么建设和管理?怎么协助合作社?基层干部有多少人懂合作社?统统都不管”。所以,本来是个好东西,却在“大跃进”之下,很容易被利用。这当然不是合作社的错。对于中国兼业小农的庞大数量来说,如何低成本地汇集起规模优势实现合作组织的自我发展,才是中国农民合作事业的核心命题。这样的合作组织,才能不侧重服务大户而致力于服务于多数小农户,这样的合作组织,才能不仅仅受惠于政府的财政扶持而具有自我发展的动力。要开辟农民合作的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推动以地域为基础、具有相当数量社员的综合性合作组织的成长。

因此,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谨防泡沫,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而不仅仅弄一点资金的扶持那么简单。

作者: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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