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监管还需“制度”“道德”双管齐下

作者:王干丁

近日,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九次常委会上,广州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在会上作了“2013年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通报指出,2013年广州市共查办“一把手”48人。(1月23日  中新网)

“一把手”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廉洁奉公与否直接影响到下属领导班子的清廉,影响到地方党员队伍和公务员队伍作风,关乎政府的公信力与执政力,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管历来是权力监管的重中之重。同时,“一把手”作为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各部门、各地方大小事务的掌舵者,被赋予诸多权力便宜行事,这也使得对“一把手”的监管自古以来就是权力监管的难点与死角。

2013年广州市查办“一把手”48人向我们敲响了加强“一把手”监管的警钟,失去监管的权力滋生特权,绝对的特权滋生腐败,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保证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此,笔者提出以下观点:一方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继续完善落实纪委部门双重领导制度,避免出现纪委部门“食一把手之禄,忠一把手之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继续完善信访、检举制度,避免“一把手”权力落入“自我监督”的窠臼;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一把手”的一言一行,将“权力”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让特权和腐败无处遁形;加强、规范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舆情,把网络平台发展为监督与宣传的双重平台;继续落实“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避免层层审批之下“掌印者”“吃拿卡要”现象;加强对“一把手”违纪违法的惩处力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严厉打击作威作福的“大老虎”。另一方面,监督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只是为权力监管标定了一个法律制度的低点,让“执权者”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权以利民、权以为民”,才是保证权力透明、公正运行的长久之计。要想把权力监管从法律制度的低点拉向道德的至高点,就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鼓励领导干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饮水思源、居安思危,树立“泥腿子”精神,扎根群众,接地气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杜绝“官本位”思想,切不可有“官老爷”作风。要让每个执权者清楚地认识到,权力绝不是一把握在手中生杀予夺的上方宝剑,而是一把时刻悬在执权者头顶,提醒他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利器。

权力只能在“为国为公为民”的范畴内运行,一旦超越这个范围,凌驾与人民群众,道德法律之上,那就必然会祸国殃民、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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