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中央八项规定永远在路上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成都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全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起典型案例。

    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在通报中指出,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必须坚决查处。(四川日报  2014-1-23)

市政府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苏德国公车私用案,给予苏德国行政记大过处分;新津县农发局工作人员岑枢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给予岑枢行政警告处分;市城乡商贸物流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游光甫违规安排公款旅游案,给予游光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杜践民接受千盛百货购物卡一张,面值2000元,后两次接受鲁威以“给小孩压岁钱”名义送的现金每次2000元,共计4000元人民币,给予杜践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郫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中心副主任张玉强在收受购物卡、月饼等礼品共计价值约1400元,给予张玉强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一年以来,效果良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成都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说明中央八项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戒骄戒躁,持久性地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八项规定永远在路上。

进一步细化政策,提高规定操作性。八项规定能够这么有效的贯穿执行,离不开八项规定内容的具体化,可操作性强。中央八项规定有针对性的对当前社会的不良习俗做了严格要求,具体规定了政府的行为,具体到细节、具体到点滴,文字朴实、简单易懂。正因为这样,八项规定有了较强的操作性,公众对八项规定有了较深透的理解,便于公众参与监督各单位对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没有操作性。方便群众提供违反八项规定的线索,协助有关机关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以点带面。“四风”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中的形象,群众对此现象极为反感,国家应当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对八项规定未涉及到方面,进一步完善,并赋予新的内容,不断出台新的规定,力图达到全面覆盖各个领域,并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以点带面。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八项规定规定条条深入人心,句句彰显民意,已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八项规定接受着全国人民的监督,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百姓的共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监督使得八项规定成功地置于在阳光之下,让奢侈腐败的空间越来越小。历史也一再证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之源、执政之基。

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给干部带上“紧箍咒”,还了社会“两袖清风”。 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将八项规定落实到位。

作者: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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