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追责,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宝不成空话

前不久,湖南省委通报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数、范围、金额惊人,而此前落马的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失职渎职,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已经被中纪委立案调查。这是到目前为止,媒体公开的为数不多的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因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而直接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尽管案发时,童名谦已经转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但这并不影响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这起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坚定决心。(人民日报1月21日)

严格追责才能让各级切实树立责任的意识。当下,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习惯于只栽花不摘刺,只扮红脸不愿扮黑脸,总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得罪人的事,能不干就不干,能避开就别沾上,责任意识的淡漠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同虚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守土有责是前提。具体来说,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旦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失职等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决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严格追责还需法制明确规定,提供法制保障。2010年进行了重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专门用一章的篇幅阐述“责任追究”,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以及追究的方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规定的内容较为笼统,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不同情形下,应当追究到哪一个级别的领导、负多大的责任、进行怎样的处分都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在实践中很难操作。

严格追责,还需加强纪委监督权利。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就要求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级党委应高度重视纪委所作的对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上级纪委应加强对下级纪委考核结果的运用。

实践证明,只有严格追责,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宝不成为空话。如果有权无责或权大责小,都会出现滥用权力的倾向。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树立干部的责任意识。责任追究制度能使干部清醒地意识到权力意味着责任,而不是把权力当成资产、当成可以随意支配的东西。

作者:哂哩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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