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不可侵犯 “害群之马”必遭清除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知法犯法造成冤家错案,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为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一、务必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我们一切奋斗的最终归宿都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理应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理应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理应在回应人民普遍关切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困难群众的具体问题。

二、务必走出认识的误区。其一,将群众利益笼而统之、大而化之,认为它是经济发展的附属品,只要把财政增收、城市建设之类的大事抓好了,群众利益就水到渠成地实现了。其二,将群众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对立起来,以当前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为由,对群众衣食住行的现实困难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甚至以代表群众“长远利益”为借口,损害群众的当前利益。其三,认为大工程、大项目、大建设才能体现领导干部的能力和魄力,而解决群众那些“芝麻绿豆”的问题既劳心费神,又留不下显赫的政绩,因而动力不足、敷衍了事。

三、务必清除“害群之马”。古语有言:“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害群之马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要知道害群之马不除,祸国殃民。这种歪风邪气必须祛除。所有党员干部群众都要参与进来,要有慎独的品质,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清醒地认识到,做人清心寡欲则心境高雅,做官清风亮节则正气充盈,做事清风两袖则百毒不侵。

党员、干部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彻底摈弃错误的群众利益观,众志成城,精诚团结,让“害群之马”无处遁形。

作者: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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