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的不断完善下贪腐的媒介也在“创新”

作者:朱志

在中部某省开建筑公司的罗先生更是深谙“送礼之道”。为了拿到项目,他不定时送一种特产石头给官员,然后再声称该石头入选了“奇石展”,要“租”过去展览。而在展会上,有人看中了这个石头,“花50万买了”。他将这种手法称作“合理变现”。(1月19日 新华网)

有人爱表、有人喜好字画、更有人热衷于玉石……今年来查处的给类贪官中,总是夹杂着一些其个人独有的“雅趣”!或许我们无从去苛责其拥有着个人志趣,然而当个人爱好的背后是权力的变现以及寻租之时,这一切常人眼中高雅之物也就注定成为了贪腐的媒介。

或许,我们应当感叹某些送礼人的高明,仅仅送一块特产石头与官员,恐怕确实实属太过寻常,让监管部门无从下手。然而当石头成为官员的“个人珍藏”之时,其本身的价值也就注定着飞涨。“租”去展览——某人看中——高价购买,一块石头,因为某些“识货之人”的热衷与看好,就变成奇货可居之物,让贪腐蕴含与市场之中,其手段不能不称之为高超。

然而,这一份所谓“奇石”的价值真是如此?恐怕不然。如若说那一些敢于出如此高价的收藏爱好者不知这一石头到底价格位于何处的话,恐怕不过是在羞辱自己藏家的美称;若如说那些官员收下送礼者那一些莫名其妙的礼物——石头时,不知道这只不过是为一种媒介与外衣恐怕是过于天真的认为官员的“来者不拒”。我们不难发现,石头可以高价,更可以成为让贪腐变成“合理变现”时,是在游离于法律边缘,更是对于政策法规的挑战。

当然,一旦官员心中的爱好超越自己承受范围,不得不借助于权力方才能够让欲望得到满足时,也就注定着不少官员在侥幸心理的作祟下铤而走险。或许,某些官员总是可以开创出令人眼前一亮的贪腐新路径着实令人“钦佩”,但这一切的存在,难道没有折射出监管的漏洞与制度的有待完善?

总而言之,时代在不停的进步,贪腐的方式与媒介也在不断创新,这毋庸过多的感叹。监管部门应当在监督管理中注重与时俱进,用新的理念与新的思维与面对一切挑战,从而让贪腐行为得到有效的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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