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阳:干部违规经商就该严惩

作者:文轩阳

去年8 月起,我省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了专项清理。记者从安徽省纪委了解到,全省共有113288 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登记报告,截至去年11 月中旬,全省对2725 名党员领导干部登记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了甄别核实,最终确认198 名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其中县处级干部52 人,乡科级干部146 人。(1月16日安徽网)

其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除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外,还明确了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据此可以看出,干部及配偶子女经商是违反廉政准则的,是应该坚决予以查处的。

干部对此不可能不知,因为廉政建设我党一向是长抓不懈。那么,问题就出在这儿,干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究竟为何?一句话,借权营生的错误观念在作怪。有些官员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凭着自己手中还掌握着一定权力的时候,运用权力为自己或配偶子女开办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这其中必然会涉及到权钱交易,涉及到腐败。

然而,干部手中的权力本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如此公权私用明显违反了廉政准则,损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由此造成的影响也势必让干部的形象受损,进而恶化干群关系。如果不严厉查处,如何正法纪?此不正之风不予以狠刹,又何以服众?因而,干部或配偶子女开办企业的不正之风,理应整治。

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非一日之功,加大查处、加大整治固然重要,但掐断腐败源头却是最好的办法。为杜绝官员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的现象出现,相关部门还应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资格的审定。只有做好企业法宝代表资格的审定工作,才能彻底断了干部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的念头,还经商企业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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