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政府信用“瓶颈”要“放”与“管”结合

加快建设政府信用“瓶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搜狐新闻1月16日)

目前政府信用缺失屡见不鲜,学术造假、贪污腐败层出不穷,严重影响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笔者认为: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改善社会信用状况。

“放”,就是政府机关要简政放权。“简政”就是精简政务、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而放权就是向市场放权,赋予市场更多的自由。从而更好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管”就是要推进政府信用体系立法建设。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归划,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总之,政府要做到该管就管,不该管的坚决不管,把重心放在营造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体制环境上。要从管不好、不该管的领域退出,把一些事情交给市场、交给社会、交给人民,政府管应该管、必须要管好的事。从而不断加强社会信用文化建设,让诚实守信成为全党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打造良好的政府信用环境。

作者: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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