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要为经济社会发展“站好岗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

笔者认为,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发展进入关键期,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各种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百姓的公平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百姓的期待也很高,那么这显然就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这也意味着政法工作需要有更强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如山,试想,如果没有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谈何经济发展?人民谈何安居乐业?由此,必然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完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措施,使百姓发自内心感到权益得到维护,切身感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法律不容忽视。法律程序一定要被遵守,因为程序的公正透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有效地吸收不满,只有按照法律规章办事,经济社会各项秩序才能得到有效执行。

政法工作是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政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的紧握住这个主基调,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群众路线,党的力量来自于人民,经济社会要向前发展,缺不得法律的“保驾护航”功能,政法工作的强有力保障是无法替代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始终坚持维护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只有切实增强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才能永保中国这艘巨轮的杨帆起航的动力常在。(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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