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悲剧怎一个“行政记过”了事

作者:方飞君

因为感情纠纷,河南省巩义市北山口镇一副镇长长期、多次给自己的情人、情人丈夫、与情人有染的另一名副镇长及10多名其他镇领导发短信,“揭发”其作风问题,最终导致女子自杀身亡。(1月13日  搜狐新闻)

据报道称,事发后,死者家属要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被拒绝。之后家属对群发信息的副镇长到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侮辱罪等刑事责任,但法院迟迟没有受理。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心情十分沉重,既为逝去的死者感到惋惜,也为如此“揭发”导致悲剧的涉事者感到愤怒。31岁的死者陈琳是北山口镇社保所的所长,已婚的她却同时跟两名已婚的副镇长保持着情人关系。以至于其中一名副镇长王明认为发短信把事情公开化,他自己便能和陈琳在一起。所以,他从2012年3月开始,分别给死者陈琳、死者的丈夫李杰、副镇长赵亮及其妻子不定时发送短信,内容都是说死者与赵亮有婚外情,并多次表示将把这样的短信再发给纪委和组织部领导。如此“揭发”最终导致了陈琳不堪重负,自杀身亡。

经过纪委调查,巩义市纪检委于2012年10月29日作出处理决定,因赵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有妇之夫,违反社会公德,长期与已婚妇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违反社会公共道德错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赵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日,纪委认定,王明身为领导干部,有妇之夫,违反社会公德,长期与已婚妇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私自多次群发恶意短信,造成恶劣影响,已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错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39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然而,事发后赵亮一直没上班,而王明也借调到郑州市工作。笔者不禁想问,生命如此之重,涉事的两人岂能如此“行政记过”了事。更何况,身背记过的干部又有何德何能以借调的名义到市一级单位工作。

在笔者看来,身为领导干部的王明用假名字在北京和安阳二地购买手机号,并对死者的个人隐私用短信群发的形式公开。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公然进行的,而且在主观上又是直接故意,导致受害人因此自杀,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已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构成侮辱罪的要件。如此一来,又怎么能不进行法律追责,在以示公道的同时更加以儆效尤,警钟长鸣。(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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