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上的改革,“拍卖”只是敲门砖

2013年11月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目前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公车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人民网 1月13日)

条例的公布,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的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毫无疑问,采取适度的货币化、社会化手段,肯定会降低行政成本。至此,公车改革有了一把标尺。但是,刻度还需要细分。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之下,市场仍在等待细节。

去年以来,部分地方的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开始试行以公车拍卖为主要特点的公车改革,例如江苏镇江、江西新余、四川五粮液集团的公车拍卖。但在拍卖时也因其中悍马、辉腾、沃尔沃、奥迪等豪华超标车赫然在列,反而引来公众更为强烈的批评之声。

目前一些地区和单位进行公务车改革时,在取消部分公车后,也对相关人员给予了事实上的车补。但是,我国工资制度的设计已经考虑了有关因素。再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很多方面,都已经有了单独支出和报销的规定,因此从公务车改革的长远目标来看,不应该再设立单独的车补或者应该下调目前的车补标准,刹住车补成为又一个夹带私货的获利空间。

因此,车改如何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信服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当下,受大众舆论“怀疑一切”的思维影响,任何只见结果没有过程的行政行为都会自然而然地遭到非议。

我们知道,改革的措施越是具体,就越不容易被歪曲和绑架。如果是抽象的表述,那对于相关的利益部门而言,是容易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解构改革和夹带私货的。因此,改革一定是需要细节的。

“改革中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公车改革就是这句话最好的印证。公车改革任重道远,我们须认识到,公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剔除公车的奢侈品属性,让公车只在公务活动必需的时候存在。而公车“拍卖”只是敲门砖,最终还是靠深化政策、靠具体措施、靠更多细节来封堵公车改革被曲解的空间,还原公车工具本质属性。

作者: 奕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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