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花花:官员“悔过”理应出自真心

1月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4个月前,他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捡破烂卖钱获得”。新京报记者梳理2013年部分因贪腐受审官员的法庭“最后陈述”及悔过书书发现,几乎每名贪官都会对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总结,有些还会事先列好提纲,还有人会递交几页亲笔书写的悔过书。(1月12日 搜狐滚动)
    电视剧《流星花园》里曾经有句经典台词:“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虽然此句经不起推敲,但是用在这里也很合适:“后悔有用的话,还要审判干什么?”
    苏顺虎声泪俱下:“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捡破烂卖钱获得”;刘志军悔不当初“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杨志才追悔莫及“关于案子,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法庭依法审判,自己犯了罪,愿意认罪服法。我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无论是以哪种口吻表述,主题只有一个:后悔。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在职,在位时趾高气扬,不将群众放在眼里,不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在锒铛入狱时,纵然声泪俱下,也挽回不了失去的尊重,丧失的信任。
    陆洪,也曾在忏悔录中提到:开始相信法纪,接受社会监督,一定会清正廉洁。然而,在利益和诱惑面前,从拒绝到犹豫到第一次接受到心安理得,金钱的诱惑最终战胜了内心的信念。终其原因,还是对党、对人民忠诚不够,为党、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不够。
    虽然落马官员的忏悔言语、悔过书公开来,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让在职的干部能够自省,以别人的惨痛教训作为警钟。然而,也有部分评论者认为,影响量刑的忏悔是否出自真心,还值得商榷。
    如果只是为了减刑而“刻画”出一副“凄惨”形象,那么,忏悔也罢、反省也罢,又有何教育意义?干部在违法后,如何真正的让其认识到错误,还需要更多的探究和努力。
作者:杨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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