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晚宴”岂能让“感情”买单

作者:方飞君

2013年9月,凉山州委常委、州国资委党委书记公款大吃大喝被中纪委通报。央视1月5日《焦点访谈》播出的“出重拳 转作风”,将这一事件再次曝光。(1月7日  新华网)

事件的起因是凉山州委常委、州国资委党委书记带队的工作组,到越西、甘洛两县督导工作,刚好去的目的地,一块是该常委的出生地,一块是他的成长地。正因为如此,同学、同乡、同事,人情、亲情、友情的催使下导致一顿简单的工作餐就餐人数达到了60人。可是,按照凉山州规定,类似的公务活动不上酒。或许就是在这些“感情”的抵挡下当晚也没有执行,而酒一喝起来自然也就难以控制数量。一顿晚餐下来,总费用达到15000多元,其中烟酒就8000多元,占了餐费的一多半。

众所周知,中央执行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以来,明令禁止各种“饭局”、各种“舌尖上的浪费”。我相信,我们的领导干部对各种规定禁令必定已经耳熟于心。可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上又总是明知不该为、不可为而为之。并且事后,还将各种责任都归咎于是各种“感情”临面,实在难以拒绝之下而为之。

在笔者看来,如此“天价晚宴”岂能让“感情”作为“正当”理由进行“合理”买单。虽然,中国感情文化历史悠长,然而这种“感情往来”本是民间老百姓之间互相加深感情、互帮互助的传统模式,不具有任何的危害性,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在行使公权力、担当民生重任的领导干部中,倘若觥筹交错在各种“感情”饭局之间,恐怕就不仅仅是代表个人行为的加深感情、互帮互助了。可想而知,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一己之“感情”,便会在长期的过程中便会迷失方向,隐藏在其背后的权钱交易也必定成为他们走向腐败的根源。

最后,笔者认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绝不能任其冠之以“感情”胡吃海喝。还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坚持原则、坚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感情吃喝”。也只有这样,“感情吃喝”才不会成为一个“问题”来困扰我们领导干部。(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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