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露:多措并举提升规范差旅费管理力度

作者:魏露

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强调,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据1月7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党政公职人员差旅费标准“一成不变”。而且规定归规定,变通归变通,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党政公职人员超标准出行、超标准住宿屡见不鲜。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党政干部把公务出行当作“面子”和“礼遇”,成了自身特权,沾染了奢靡习气,也成为群众指责、诟病的热点。

财政部印发的办法来的及时,有了这样的规范和标准,哪些费用是规定内合理的,哪些是违反规定超标准的,就很容易分清楚,更利于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明确要求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 “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办法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培训学习教育,严格用制度管人,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民办实事、好事、难事。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干部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其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办法精神,坚决执行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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