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间的“礼尚往来”是在挑战法律底线

2013年8月26日,茶陵县潞水镇镇长彭志兵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超范围请客,为女儿先后两次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1.1万元。茶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彭志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部分礼金。(网易新闻,1月7日)

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官员不得以任何操办红白喜事之由敛财,此规定一出,相当于是断了多数贪官的左膀右臂。红白喜事本事民间的风俗习惯,收受礼金也是礼尚往来,纯粹出于人情。这放之于官员本也说得通,然而确有部分贪官借机打“擦边球”,利用红白喜事来为自己敛财找寻突破口。

官员利用红白喜事收受巨额礼金,本质就是一种“权钱交易”,然而这种“权钱交易”又存在自身的隐蔽性,打着人情世故的幌子,进行行贿受贿,既是对民间习俗的亵渎也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该镇长利用自己女儿,为自己打开敛财的道路,委实可恨,首先来说,最为父母应该尽到教育子女的基本责任,且不说是否是国家干部,基本的父母义务都没有尽到,居然会利用自己的女儿来敛财,可见其丧心病狂;再者,作为国家干部,一个地方的父母官,无视国家规定,挂羊头卖狗肉,借大肆操办各类宴请以谋取私利。如今,丑事公之于众,该镇长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笔者近日关注到一则新闻,是讲诉贺国强部长两个儿子的婚礼,都是在招待所举行,并且只邀请了双方家属以及几位工作人员参加,仅摆两桌酒席,也没有婚礼司仪,这就是中央领导人儿子的婚礼,简朴朴素,没有浮夸,没有礼金,一切从简。国家领导人尚且如此,为何不能上行下效呢?为何就不能只走风俗,不谈“狗肉”呢?

礼尚往来是中华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民间习俗,应当尊重保护,不要因为个别人的利欲熏心而坏了一锅好汤。身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本分,在这条基准线的面前,没有谁是可以去肆意践踏的。如果当真是为了敛财才坐在这样的领导位置上面的话,那么笔者认为,早日托身是对自己和整个社会的最好帮助。同时,借林则徐的一句诗来警醒领导干部,“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作者:拜拉席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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