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干部”理应更加知法守法

作者:方飞君

日前,北京市纪委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这是北京近年来首次集中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海淀区纪委监察局一副科级检查员在发廊嫖娼,被给予双开处分等。北京市纪委表示,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1月2日  人民网)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既打苍蝇又抓老虎的反腐力度的加大,众多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被依法追究了责任,反腐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除了是在我们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纪,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但是,从北京市纪委通报了的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也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毋庸置疑,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和工作的复杂性,也就决定了我们的“执法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公务员更加严格的素质要求。身为“执法干部”的他们也理应是我们党和人民最忠诚的“卫士”,更加应该“知法守法”。虽然说贪欲之心人皆有之,可我们的“执法干部”在贪欲面前却更应该坚定立场、经受住诱惑。倘若一旦忘却职责、忘却党性甚至是忘却自我,便会在物欲横流的当下迷失方向,最终做出与身份不相符合的出格事情。

俗话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虽然当我们的“执法干部”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不能用不同的刑罚对其量刑,但是我们却潜意识的认为他们是最不应该逾越雷池的群体,因为他们有着特殊的使命和要求,他们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自身品行的好与坏,廉与否,不仅仅影响的是自身的声誉,更直接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是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执行。

最后 ,在笔者看来,“打铁还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加强“执法干部”的宗旨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增强道德操守和拒腐防变能力,才是有效遏制“执法干部”违规违纪的根本措施。只有如此,他们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才能经受得住各种诱惑,正气凛然地秉公执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长远成效。(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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