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控烟,控的不仅仅是“烟”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日表示,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卫生计生委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卫生计生机构全部纳入无烟环境创建。(12 新浪网)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201119日我国承诺即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当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现场被记者曝光,明确写着“非吸烟区”的休息间被自然地形成一个“吸烟室”。时至今日,在大多数公共场所,烟民的身影仍随处可见。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依然艰巨。

究其公共场所吸烟屡禁不止的原因,笔者认为我国控烟最大挑战是没有形成社会氛围,没有觉得吸烟危害他人健康,没有全国性的控烟条例。

制度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在推进我国控烟立法的同时,卫生计生委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禁烟有关规定,并提供戒烟服务、制订无烟机关标准、推动创建无烟机关。这一做法,着实值得让人称赞。

“烟搭桥、酒开路”的中国式人情,不仅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漏洞可钻,也让人情凌驾于规矩之上,不仅破坏原则和公平,也滋生出贪腐行为。卫生计生委表态,机构内不得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烟有关规定、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卫生计生委的这一系列措施,不仅营造了无烟机关的良好环境,也铲除滋生贪腐的部分土壤。

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卫生计生委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不仅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相关规定,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缔约方义务,也是建设廉政机关的有益举措。

作者:胡一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