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头不吸烟 引领作风改革大进步

作者:曾小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在打造无烟党政机关的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严格实行“无烟化”。(12月30日 央广网)

近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损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作为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问题,抛开现象看本质,归根到底还是作风问题。熟话说烟酒不分家,目光就不能仅仅的盯在公共场所吸烟问题,元旦、春节将至,试想又会有多少精美的名烟、豪华的酒水等,常在公款“包办”之下,频繁穿行于一些部门、单位和机构之间,风风光光穿行、扎扎实实浪费。领导干部公共场所吸烟,是想表达一下自己比别人更大、更要特权,地地道道的“官僚主义”;过分追求礼节、竭尽来往应酬,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精力,是地道的“形式主义”;求精美、讲档次、比奢华,隐藏的是“奢靡之风”,对重要的禁令屡禁不该更是可以看出“形式主义”。这样的“烟酒风”,严重违背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

中央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继叫停双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之后,中央纪委反“四风”的又一具体要求,为纠正元旦春节的不正的“烟酒风”的一个良好的开始,是引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进步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以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务实举措。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找准穴位,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结合自身实际,找准专项整治的着力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不留尾巴、不踢皮球,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手抓制度、立规矩,一手抓贯彻、抓落实。

广大党员干部不仅仅要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更要做到不公款送名烟豪酒,不收贿不受贿,带头规范自身作风,只有立行立改,严格自律,严守纪律,才能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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