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维护公平正义,压缩“隐性福利”

公积金缴存的肥瘦不均一直饱受诟病,继缴存额设上限后,媒体报道称央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也将设定上限。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对人民财经表示,提取设限依然不能改变公积金劫贫济富、助长贫富差距的事实。“取消公积金,设立个人住房基金账户,让专业的机构来运作,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人民网,12月27日)

有关天价公积金曝光之后,再次把公积金缴费肥瘦不均的问题推向了公众的视野,反应出“高低不一”、“违规使用”等诸多弊端。继中央国家机关住房管理中心于11月25日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后,多地也相继出台公积金政策,遏制隐性福利现象,避免国企高管逃税。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肥瘦不均,必然会导致一种极端:工资越高、福利越好的,缴存公积金也越多,获取的隐性福利也越大,反之,亦然。住房公积金助长了隐性福利的出现,也有失社会主义公平。因此,有的专家和学者认为“公积金属于金融,又没有金融风险,应该让公积金的管理去行政化,进行市场话的管理,让专业的金融机构去做”。但不得不考虑的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列在我国13亿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多大、能不能进行市场化管理?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两句话都能解决的事,还有待统计完善然后,再考虑。

在此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关键在制度完善和监督管理上,各地政府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出台相关政策,严把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关;住房公积金也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个单位的事,涉及财政、审计、司法、公安等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做好监督工作;另外,各地应完善住房公积金公示制度,对每月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明细进行公示,特别是相关国企高管、领导干部更应该予以公示,让群众予以监督,做到公开透明。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法制化,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文/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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