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切莫毁于“车轮腐败”之下

作者:秋源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东省纪委日前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枣庄市检察长乘坐超标车辆、违法使用车牌,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撤销其他职务。(1225日,中国新闻网)

今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第五章专门对公务用车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而通报中查处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曾在清车工作中上报虚假数据,并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违法使用车牌等问题,至调查时未作纠正。致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也是一些地方违背廉洁从政要求、崇尚奢侈浪费的共性所在。

公务用车,顾名思义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但在一些地方,公车俨然成为身份、权力和地位的象征,超标配置设备、公车私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有报道称,某市电业局多名局领导配备奥迪车,其中局长的奥迪Q7更是价值130万元。试想,如果仅用购买该局长这一坐骑的价格,能让多少因贫辍学学生重返校园?能建多少个希望小学?

从中央到地方对违反八项规定的通报做出的处理,让我们看到了共产党是下了决心,动了真格。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到惩治“礼盒里的腐败”,再到治理“车轮上的腐败” ……雷厉风行的反腐态势、丰硕的反腐成果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下干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从“三公”消费来看,仅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当财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就达59.15亿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数的六成以上。目前,全国各地正积极探索制定公车改革计划,比如江西新余市首批涉改公务用车有700余辆,选用其中100余辆用于重大活动、抢险救灾等,其余车辆一律公开拍卖。而浙江杭州早在2009年就取消了有局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并每月发放补贴3002600元。

其实,不管是取消用车,还是发放补贴,有效地落实制度才是硬道理。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遵循工作原则,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坚决砍掉“四风”尾巴,切莫让自己的大好前程毁于“车轮腐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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