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大修,让“民告官”之路畅通无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定于12月23日至28日举行,将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也是《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施行以来首次启动大修。(12月23日 人民网)

这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颁布之初可谓“石破天惊” 改变了长久以来人们“官贵民贱”的观念,给予“民告官”以法律依据,使得老百姓和政府能够坐在同一个法庭的两端,来接受法院的裁判。但20多年来,“民告官”之路走得并不顺畅,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管辖、审理程序等方面颇存争议,实践过程中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大“顽疾”,信访不信法成为普遍的社会心态,民众虽被赋予了法律利器,但真实的法律地位并不强硬,在权力面前很多时候还挺不直腰杆,“告得赢官”少之又少,据著名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曾经透露,中国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胜诉率不到10%。

对此,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为公众迫切的希望,大修已刻不容缓。此次的修正案草案在减小行政机关干预法院立案、扩大受案范围、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等方面增加了规定,专家认为,总体上将有助于排除民告官的种种法律障碍和困难。

行政诉讼法的大修,解决了打官司“门太窄”的问题,让“民告官”的道路畅通无阻,从而让公众敢于向政府“讨公道”,同时对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培养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有着强大的助推作用,让群众从此能够熟练运用法律,充分信仰法律,懂得如何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切身利益,不断朝着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迈进。

作者: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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