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皮:狠刹公款浪费之风关键在“令行禁止”

近日,民调显示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关于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的问题再一次走进公众视野,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此《条例》意义重大而深远,及时、必要,得民心、顺民意,也积极的引导广大社会群众还原节约的好品行。(人民网,12月1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条例》,从机关经费管理、因公差旅、公务用车等多个方面,对防止党政机关的公款浪费行为作了系统的制度规定,其中诸多规定让人眼前一亮,各省市也加大了宣传学习力度,一场活动正在有序的进行。

首先,杜绝公公款浪费坚持党了的执政为民理念,狠刹了浪费之风,维护了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是党风政风最直观的展示;其次,领导干部带头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转变观念,约束权力,深刻认识到“浪费是腐败,节约是政绩”,把勤俭节约作为政德标准践行在实际工作中;再次,加强了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政务服务工作能力,接受群众的督促检查,为群众办实事;最后加大了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不止在机关单位形成一种自觉的活动,更激励这种活动在全社会的开展,成为一种文化,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美德。

相信伴随着群众教育路线活动的开展,不论是干部队伍还是群众,在塑造个人节约品行方面都会有很大的进步。

  (文/三皮)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