睫逸:民政局发“假证”让政府公信力很受伤

据报道,库尔勒市民政局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违规印制了4000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婚姻登记证书并全部发放(当事人婚姻登记程序规范,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人民日报,12月24日)

象征着步入婚姻殿堂的结婚证,上面印有民政部门的鲜红公章,被国家承认、被社会许可,这样的证明形式总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了吧?但狗血的事实证明,即使盖有鲜章,这样的证件也未必有效。

如此戏谑之事发生在新疆库尔勒市。一市民准备买房,拿着结婚证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却被告知结婚证有问题,他们的申请无法受理。如此顺藤摸瓜,揪出了当地民政局的荒唐之举,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行为竟然持续了一年之久,不合格的婚姻登记证书涉及4000个家庭。倘若没有这个市民的“点背”,像这般不负责任的行为还会持续多久呢?这些“假证”又会让多少人的权益为之受损呢?

政府部门均是为民服务的部门,理应秉承“群众至上”的理念,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执行到底。当地民政部门承担着确认婚姻关系真实有效的社会职责,但却以“办公经费不足”如此单薄的借口,制作不符合规定的证书,公然让“假证”流通于世,让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让公众的合法权益处于一个无比脆弱的境地,随时可能遭受到外来风险的侵害。这样的政府部门,如何能让公众放心?又如何能够取信于民呢?

民政部门发“假证”,就好比警察卖枪支、法官收贿赂,结果都是相当严重的。因为不当之举是从内部萌生的,而由内而外的疾病往往更加凶险,烂心之果、内腐之木就可以证明。民政部门印制证件,肯定是经过单位一把手把关的,而一把手之所以能够让“印制不合规证件”的议题通过执行,一则是该人的业务水平还不到位,不知道证书有着严格的标准;二则是该单位的监督机制不够到位,如此一个重大事件竟然没有人出言反对,反而让其堂而皇之的横行天下了。而这种种暴露出来的问题,都不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仅仅是出面道歉、更换证书就完事了,相反地,要严格执行追责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严查当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等不当行为,将隐藏着的毒瘤彻底清除干净。

君子以信取天下。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部门,更应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小事,让真善美广为流传,让假恶丑从此不见天日。

  (文/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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