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竹:反腐败“标本兼治”还须治权与监督“强强联手”

作者:张雨竹

在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反腐败体制方面,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实现“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做到“两个全覆盖”,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12月23日 新华网)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通过各个方面着力彻底清除腐败之风,从此次的腐败案件查处力度、贪腐官员落马的个数中就可看出中央的反腐决心并非仅仅只是一阵风暴而已。这都充分说明了新一届领导在腐败问题上的绝不手软、严查到底的魄力,更体现出中央打击贪腐的力度、速度、深度、广度。

然而,彻底清理腐败绝非易事,需要的是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全方位的权力监督以及强有力的查处力度。权力的过度集中,是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把手”权力之大、监管很难。“一把手”独断专行、权力无限,也是很多官员趋之若鹜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腐败接连不断。说到底,“贪”还是一个“权”字在作祟。在有些地方、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掌握和行使的权力是缺乏监督、缺乏制约、随心所欲。

“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就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架构,逐步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进行分工,按决策、执行、监督要求分解权力。着力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决策失误和出现腐败问题。但与此同时,在权力“下放”的同时各方面的监管必须跟上,对于权力更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 权力没有监督的“下放”腐败将会更加猖獗,故而要想将下放的权力不但要“接得住、用得好”,还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受罚的意识。

推进“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还必须与监管同步,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把行政监察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更好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各级纪委作为监督的专门机关,就必须认真行使监督权,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巡视监督,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不断增强巡视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必须发挥“发现一起、查处异地”的监管作用,倘若纪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对于群众的举报不抓不管、敷衍塞责、自身部门职责范围踢皮球,推诿扯皮,这样的工作即使在强硬的制度面前,不严格实施,永远是徒劳。

总之,彻底清除腐败是一场长期战役,必须权力制约与各方监管“强强联手”,才能标本兼治,构建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劳任怨、公而忘私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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