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天:加强四项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作者:花满天

在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反腐败体制方面,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实现“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做到“两个全覆盖”,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23日02 版)

         加强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我们经常看到规章制度大于法律条文,“一把手”的现场办公大于红头文件的怪现象,一方面,既要保证和发扬决策效率高、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等优势,另一方面,又要着力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决策失误和出现腐败问题,这是个两难的事情。中央一再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治权力腐败的重点。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进行分工,按决策、执行、监督要求分解权力,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

加强健全公开制度建设,推进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现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如上海等地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漳州市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有提到的让公务员回归职业属性等都是很好的做法。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的“四风”问题。当前,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关键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如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对于改进会风文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有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等一系列举措。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但我们必须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不能成为一阵风,确保作风建设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

加强全方位监督,畅通渠道。特别是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行使监督权,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责任追究到位,体现了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的权责对等思想。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现可操作性。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巡视监督,一般大案要案都是中央巡视组在巡察时候发现的,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威慑力和影响力都是巨大的。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把行政监察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发挥好互联网监督作用。好多地方开通的网络问政那就是一条很好的通道。只有畅通渠道,实现“全覆盖”,才能加大震慑力。

总之,只有在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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