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阳:防止官员受贿还得靠制度

作者:文轩阳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因收受贿赂,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已追缴在案的受贿赃款人民币806.1566万元、美元2.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12月18日新华网)

干部收受贿赂而锒铛入狱者时有发生,追溯其根源,大都是干部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权钱交易是其主要特征。诚然,收受贿赂的官员错误的权力观、金钱观是他敢于收受贿赂的病因,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那么,干部走上贪腐路的病根在哪儿呢?依笔者看来,是没有将干部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制。

要防止干部收受贿赂就要管住干部手中的权力,而要管住权力,让权力规范运行,就要建立相关制度对干部手中的权力进行约束。针对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走上权钱交易之路的现象,我们可以建立相应制度对干部手中的权力进行制衡。比如,建立集体审批制。凡握有审批权的干部,其权限仅限于资格审批,即将符合资格的对象挑选出来。至于最终的定夺权则由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对于通过终审审批的对象需经领导集体成员签字方可有效。干部的审批权一旦弱化,不能形成一人拍板的现象,干部手中的权力就会不值钱,就堵住了权钱交易之路。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而,要防止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就要建立合理的制度,对官员合理限权、分权,防止干部手中拥有绝对的权力。只要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无限膨胀,干部就没有收受贿赂的可趁之机,当然也就杜绝了干部贪污腐化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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