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腐败下猛药 恨煞‘四风’必‘点名’

作者:等得久

针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中央纪委日前发出通报,引人注目的是,此次通报对违规违纪干部直接“点名”。( 搜狐网2013年12月18日)

中央八项规定像警钟警醒着全国党员干部要严守承诺,自觉遵守“规定”约束,自觉与“腐败”和“四风”现象说不,自觉做“勤俭厉行节育”的表率,自觉做人民群众爱戴而拥护的好公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率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然而,这一“规定”颁布已经一年多了,居然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还贪赃枉法,违纪违规,甚至还动用“公款宴请”,“ 公款旅游”,“公款私事”,“行贿受贿”,“工作醒酒”,“操办酒席”等,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原来的通报用 “某地”、“某部门”、“某单位”、“某人”这样不仅助长了违纪违规者之威风,还为违纪违规者恶习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场所,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杀一禁百,让“中央八项规定”的警钟长鸣具有震慑力,具有遏制腐败恶习的杀伤威力,必须对违纪违规现象实行通报实名制点名,这样才达到了震慑的威力,这样才有遏制作用。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一个国家,要想发达而富裕,只有事事从发奋努力做起,从勤俭节育做起,该开支的就开支,不该开支的坚决不得开支,决不能大手大足而铺张浪费,决不能奢侈豪华而无度的超越,更不得利用手中之权利侵吞国家、集体或人民的财物,党和人民群众给了领导者之权利,国家干部就应该运用自己的权利想为群众所想,做为群众所做,得为群众所得,更不得有非分之想,因此,违纪违规就该曝光,违纪违规就该点名,“点名”的效应就是让违纪违规者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事。

“正风肃纪修官德,恨煞四风顺民意”, 只有“点名通报”,才能让“八项规定”得以贯彻落实,只有“点名通报”,才能“撕掉遮羞布”,只有“点名通报”,才能达到遏制“四风”滋生的效力,只有“点名通报”,才能让违纪违规现象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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