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干部住房公车需制度护航

作者:孙鹃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今天刊发文章《全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称,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12月12日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上享受特权、追求奢靡,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公车私用滋生的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一名乡镇领导干部拥有价值20亿的“百套房产”,房产证装满了矿泉水纸箱,以及网络上频频曝出的“房姐”、“房叔”等等;这些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危害深远,更不容小觑。也正是因此,党中央才今年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着意整改,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然而,如何保证专项清理工作不会昙花一现?余以为,开展清理工作的前提是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包括离职退休后待遇标准。当然,中央更是早就考虑到了一些地方搞变通、走形式的“下有对策”,所以,早有“建章立制”的先招,开展清退工作。这不仅保证了后续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是给心存侥幸者未留下任何漏洞。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要想彻底清退干部住房公车,制度是关键。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是当务之急,但是也不能操之过急,既要防止因规章制度不明确造成的走样变形,也要避免因急于求成对干部正常的工作生活保障造成影响。既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包括离职退休后待遇标准。也要进行明确规范。只有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才能保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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