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怡:把贪念的手伸到民政资金上实在是可恶

日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对婺源县民政局原局长胡云鹤贪污受贿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胡云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追缴赃款余额53.945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云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网易新闻》,12月13日)

民政局局长贪污受贿90余万元,此新闻让群众感觉不仅气愤更是愤怒。民政资金是救济困难群众的资金,胡云鹤居然利用职权大胆把民政资金据为已有,他确实是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蛀虫,是群众唾弃的贪官。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该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但一民政局局长居然把贪念的手伸到了民政资金上,实在是可恶,这样的干部群众怎敢信任,党和国家怎敢使用。

要培养出合格的党员干部,就必须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工作。只有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自律,教育和引导各级机关领导干部洁身自好,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保护和培养一大批真心为民服务的领导人才。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是单位的带头人,有一支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集体,就会有一支廉洁风正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

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也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是为政最基本的要求。廉洁自律工作做不好,就会出现问题。中央和地方都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先后出台多项长效措施,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中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团结和带领基层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树立起了党员干部的良好的形象。

但由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历史任务,有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本质特点。少数干部全局观念不强,作风不够深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队伍的形象。个别干部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放松了对政治理论和反腐倡廉的学习。作为干部就绝不能让私欲抬头而丢了党性、忘了原则,必须把手中的权力拿来为民所用,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坑民害民。

  (文/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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