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明的落马真是GDP害的?

据媒体报道,11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11月19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被组织调查后,湖北又一位“落马”的省级高官。得知郭有明出事后,一位老领导在日记里写下“GDP害死人”。

在我国政府现行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固然有过分偏重GDP的不合理之处,可是却没有规定官员要用、可以用违规招标、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来谋取这种“灰色”的GDP。这位落马副省长的此番做法莫要怪政策,莫要怪别人,只能怪自己。他的这一结果与其说是“GDP害死人”,不如说是“贪欲害死人”。

他为什么要谋取这种“灰色”GDP呢?恐怕还是为了制造“辉煌政绩”以为自己“升官发财”更好地堆石铺路吧。作为任何一种职业,都应遵守职业道德,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干好,而不是借一些急功近利的“非常手段”来谋取个人的“火箭”发展。

作为国家领导干部,更应当遵纪守法,强化职业操守,以人民利益为本,时刻把人民放在心头。通过兢兢业业地工作既可以问心无愧,也可以求得仕途的平稳发展,又何必去铤而走险而最后落得身败名裂呢?恐怕是他难以逃脱名、利二字之羁绊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名与利的无穷魔力吸引之下,领导干部的贪欲一旦滋长只会愈加膨胀而无法收缩。

其实,不合理的政绩观,只是表面现象。造成他罪责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其内心的贪念,而不合理的政绩观又只是给他的“贪欲之火”上了“几把柴”。他只是掉进了自掘的坟墓,主动投入了无底的深渊。

作为领导干部,要意识到,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固然有其不合理之处,然而这不能成为他们为自己开脱罪责的理由。虽然说好的制度可以更好地约束官员的行为而使其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然而,在制度不是完美无缺的时候,他们就可以肆意地借制度不完善之名而胡作非为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说“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然而,广大领导干部既然为领导,无论是在才干还是在道德方面都应当成为社会的领导,更应当用一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浩然正气来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洁身自好,用内心的强大来战胜邪恶的贪欲,做到身正影直,香远益清。

  (文/诸葛赤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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