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盲目举债上“紧箍咒”显出威慑力

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强调对政府债务状况等情况的考核,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中国新闻网》,12月12日)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盲目举债情况远远超出公众的想象。盲目举债带来的不仅是漫长的还债周期,还有附生腐败。为了追求任期内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官员在盲目举债的同时,也陷入了权力寻租与权钱交易的“暧昧陷阱”之中。由于地方债的管理漏洞,融资平台在有些地方异化为政府的小金库,与官员腐败密切相关。

《通知》给盲目举债的干部上了“紧箍咒”。不顾有无偿债能力盲目举债,根源在于不承担责任,要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把政府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追责盲目举债既是为了重塑发展的秩序,也是对一些官员腐败的制度性预防。不过,一些地方的盲目举债行为并非无源之水。一方面,它往往是集体性的决策,在“法不责众”的理念下才有恃无恐。另一方面,即便数额巨大,但不少地方的举债也往往有着“正当”的名义:或为加快城市建设,或为打造某些宏大工程。披着“项目”的外衣巧立名目,举债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追责盲目举债传递出不小的“威慑力”。既然要对盲目举债追责,那么追责体系就当分外明晰。即便是集体决策,也应该明确地方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加以终身追责,才能真正有所指向。同时,“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也应进一步细化。如此,才能切实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进行甄别,让真正不良的举债行为被限定,进而得到有效约束。

  (文/邱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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