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绝不碰工程”实为贪腐找客观原因

作者:张雨竹

昭通市某县副县长柳本贤,43岁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在此期间,他利用分管交通局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45万元贿赂款。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由于柳本贤入监以来遵守监规、认罪服法、听管服教,多次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先后两次被法院裁定减刑。“我想早点出去,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但绝不会再进入原先熟悉的工程领域了。”柳本贤说。(12月9日 凤凰网)

这话说得听着总觉得怎么那么别扭,“重新开始人生,就不碰原先熟悉的工程领域了。”是工程才导致腐败的吗?工程是腐败的直接原因吗?现如今,要发展离不开的就是工程项目,工程招谁惹谁了?怎么就成了官员们腐败的“替罪羊”了呢?

从一群贪腐的官员相继落马,充分表明中央在反腐败上绝对不是一阵风而已,这将是一场持久战。从打击的力度、速度、深度、广度彰显出中央在狠刹腐败之风方面有着“刮骨疗伤”、“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将使顶风作案的违规违纪者无所遁形。

贪腐,是作为党员干部决不能碰的东西。一旦有了第一次就不会第二次乃至无数次,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往往贪腐官员在“东窗事发”的时候都后悔莫及,悔恨自己怎么走上这样地一条不归路,悔恨自己不该去接触什么人,碰什么东西。将责任推在行贿人的身上,但仔细想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己一身正气,走歪门邪道的人又怎么会找上门呢?

个人的行为都是主观意识决定的,没有人逼着你做任何事。在做错事后更不要妄想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找一些所谓的客观原因,这些都是没有担当的表现。为官者敢做就敢当,应该有知错就改的勇气。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诱惑,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自甘堕落,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其过程引人深思,其结果发人深省。作为干部,就要实实在在做本岗位该做的事,不能做的事决不能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要从主观上树立根深蒂固的廉洁奉公思想,要打从心里得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才能从“被动”变“主动”,真正做到“热爱工作,远离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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