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再亮剑 “变通之手”势必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2月9日人民网)。详研新规定共26条,较2006年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的修改和增加,更量化的涉及有关公务接待吃、住、行、游、财、责六个方面,规定上校中央,下治地方,意在解决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支撑。

作为“三公消费”的重要一项,公务接待历来以“挥霍奢侈、大吃大喝”之名备受“称赞”。对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取信于民,无疑是一件值得民众赞叹的实事。但是有些事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对策,他们视中央政策为儿戏,无论中央政府如何“三令五申”,可总有些地方官员顶着不落实或者敷衍应付,有的“瞒天过海”,有的“遇到红灯绕道行”,打中央政策的擦边球,“玩”中央,“玩”中央政策,在政策与对策之间想计策,大打“变通之手”,发挥自己的才能,显示自己的才华。

公务接待混乱、浪费是近几年群众怨声载道的一件大事,现在出台新的规定,是党和政府管好干部公务接待的“利剑”。新规定出台前,尽管有老规定做限制,但各地公务接待违纪现象仍层出不穷,不断的蔑视上级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细分析之均实乃“变通之手”为之作祟,开具“变脸”发票、真酒假装、农家院洗桑拿、借考察培训旅游、公款隐蔽礼金……,有些接待甚至引起群众公愤,譬如宴请遭群众围堵、举报,此刻他们心中就认准一个理“天高皇帝远,此地由我管”,不顾政策为追求一时的畅快,但最终这些坏政府形象和自毁清誉的行为难逃人民的眼睛和法网的制裁。

制度的利剑能否斩断变通之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之手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动态博弈,也是存在于当今社会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民间有俗话: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一级看一级,下级看上级。一些人会按你说的做,但更多人都会按你做的做,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无列队欢迎、吃工作餐就为中国各级官员作出了表率,中央领导带头垂范,以身作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间、不清场封路、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层层多人陪同,展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亲民为民、节俭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表率。试想:有各级领导的以身示范,真抓实干,斩断“变通之手”真不是一件难事。

斩断变通之手不但要亮剑还贵在落实。决策、措施再好,不执行、不落实,一切等于零,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警示全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强调的都是强化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抓落实,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展现,对政策的不落实是造成“变通之手”的根本原因,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一些“地方主义大于天”的政策执行者抱着侥幸心理,经不起发展中的各种诱惑,世界观、价值观发生变形,必然会产生人情、金钱大于政策,个人意愿凌驾于组织原则等不正常现象,总觉得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造成一些政策被变通和修改。因此,要落实公开透明、富有实效的监督监管新机制,让政策的执行在阳光下进行,比如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社会监督、定期审核、经费公开等措施督促执行,同时对于那些无视中央政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政策执行者,必须按照党纪政纪国法,坚决追究他们的失职渎职和违法乱纪的责任,坚决摘掉他们的“乌纱帽”,斩断他们的变通之手,以保障中央政策畅通无阻,绝不能使中央政策成为“空壳”。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再次亮剑,真可谓“一雷天下响,变通之手无处藏”。马克思说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它需要我们各级党政机关以“踏石须留印、抓铁必有痕”的劲头去执行,如果我们说到、做不到,只会适得其反,让群众反感。

作者:蓝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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