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政绩观念要“革新”

作者:任梓青

12月9日《新华社》刊发,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通知不仅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还将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这样以来,有效地防止了急功近利,大搞“政绩工程”的行为;有力的促使现任干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遏制“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为官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谋发展。保持清正廉洁,“保一方平安,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当然无可厚非;若,身在其位,以权谋私,重“近期利益”,轻“长远建设”;重“局部私利”,轻“全局利益”,与人民的利益背道而弛,屡屡负债,为自己的仕途铺金垫银,那真是国家、人民、社会之大不幸,留这样的官作何用?《通知》就是一把衡量的尺子,让各级政府以此为标准,制定人性化的量化考核指标,彰显政绩优异者、警醒为政不勤者、剔除好大喜功者。

新时期,领导干部更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善于吸取历史的营养,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不失无产阶级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把握规律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将工作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扎扎实实地推进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坚持将人民的根本利益摆在首要位置,相信人民、依靠人民 ,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鱼水不离、血肉相连的联系,是保持党的生命力和获得力量源泉的关键之所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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