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计安:国家土地予以“零地价”承诺,是谁的权力?

  房地产开发商—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南城,股票代号:1668H K )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打着开发“商贸物流城项目”的幌子占地数千亩违规开发独栋豪华别墅小区,更不可思议的是:该地块由华南城“零地价”获得;在该项目土地“招拍挂”前,广东省紫金县政府与华南城签署秘密协议,确保华南城在“招拍挂”中摘牌,并承诺如果华南城未能取得该土地,县政府将赔偿华南城巨额经济补偿。(新华网,12月6日)

  据了解,“华南城十里东岸”项目土地是违规以“零地价”获得的,整个项目只缴纳了给农民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其余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缴纳后,地方政府又以各种名目全额返还给开发商。紫金县政府对该项目的支持更是不遗余力,为保证该项目上马,更甚至存在“先占后征”、“少征多占”等违法征地现象。

然而对于地方政府“零地价”招商的相关行为,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强调从2007年1月1日起,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企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在该项目的《补充协议》中紫金县政府还向华南城承诺,确保华南城在该土地的“招拍挂”中成功摘牌,否则紫金县政府将赔偿华南城巨额经济补偿。

众所周知,国家之所以对土地出让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就是希望相关的土地投资项目能够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进行阳光操作,遏制土地交易中的各种违法、不正当行为,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那么,在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政策的土地出让使用项目中,紫金县政府又是凭借何种依据,或者说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来向“华南城十里东岸”许下“零地价”的承诺?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深思。

(文/何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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